馬太福音 第 十 章
馬太福音
著者: 馬太,又名利未,原為稅吏,後為使徒,(九9,路五27,)證以九10隱言設筵者,及十3特題稅吏。
著時: 約在主後三十七至四十年之間,證以在主復活後不久,(二八15,)聖殿被毀之前。(二四2。)
著地: 約在猶太地,只能如此推測,無法證定。
受者: 一般猶太人,證以本書不解釋猶太人之習俗、節期等。(十五2比可七2~3,二六17比可十四12。)
主題: 國度的福音─證明耶穌基督是君王救主
壹 王的家世與身分 一1~二23
一 譜系與職分─稱為基督 一1~17
二 由來與名稱─生為神而人者,命名耶穌,人稱以馬內利 一18~25
三 幼年與成長─稱為拿撒勒人 二1~23
貳 王的受膏 三1~四11
一 引薦 三1~12
二 受膏 三13~17
三 試驗 四1~11
參 王的職事 四12~十一30
一 職事的開始 四12~25
二 國度憲法的頒佈 五1~七29
三 職事的繼續 八1~九34
四 職事的擴大 九35~十一1
1 牧養和收割的需要 九35~38
2 選差工人 十1~5上
3 擴展國度福音到以色列家的路 十5下~15
4 逼迫和應付逼迫的路 十16~33
5 王帶來的攪擾,與跟從祂的十字架道路 十34~39
6 王與受差者是一 十40~十一1
五 王對各面的風度 十一2~30
1 堅固被囚的先鋒 2~6
2 稱讚先鋒 7~15
3 歎責頑固不悛的世代 16~24
4 以頌揚承認父的美意 25~27
5 呼召負重者來得安息,與得安息的路 28~30
肆 王的被棄 十二1~二七66
一 棄絕的建立 十二1~50
二 國度奧祕的揭示 十三1~52
三 棄絕的增加 十三53~十六12
四 被棄絕的途徑 十六13~二三39
五 國度的豫言 二四1~二五46
六 棄絕的完成 二六1~二七66
伍 王的得勝 二八1~20
一 復活 1~15
二 掌權 16~20
馬太福音 第 十 章
參 王的職事 四12~十一30
四 職事的擴大 九35~十一1
1 牧養和收割的需要 九35~38
2 選差工人 十1~5上
馬太福音 第 十 章
太10:01 耶穌叫了十二門個徒來,給他們制伏污靈的權柄,可以趕逐牠們,
並醫治各樣的疾病,和各種的症候。
太10:02 這十二使徒的名字是:
頭一個,稱呼彼得的西門,還有他的兄弟安德烈;
西庇太的兒子雅各,和他的兄弟約翰;
太10:03 腓力和巴多羅買;多馬和稅吏馬太;亞勒腓的兒子雅各,和達太;
太10:04 熱烈派的西門,和出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。
太10:05 耶穌差遣這十二個出去,吩咐他們說:
3 擴展國度福音到以色列家的路 十5下~15
太10:05下 外邦人的路,你們不要走,撒瑪利亞人的城,你們也不要進,
太10:06 寧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。
太10:07 且要隨走隨傳,說,諸天的國已經臨近了。
太10:08 要醫治病弱的,復活死亡的,潔淨患痲瘋的,把鬼趕出去;你們白白地領受了,就要白白地施與。
太10:09 你們腰袋裡不要帶金銀銅錢,
太10:10 行路不要帶口袋,不要帶兩件裡衣,也不要帶鞋和手杖,因為作工的配得食物。
太10:11 你們無論進那一城、那一鄉,要打聽那裡誰是配的,就住在那裡,直到離去。
太10:12 你們進了那家,要向那家問安。
太10:13 那家若配得,就讓你們的平安臨到那家;若不配得,就讓你們的平安仍歸你們。
太10:14 凡不接待你們,不聽你們話的,你們離開那家或那城的時候,就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。
太10:15 我實在告訴你們,在審判的日子,所多瑪和蛾摩拉地所受的,比那城所受的還容易。
4 逼迫和應付逼迫的路 十16~33
太10:16 看哪,我差遣你們去,如同綿羊在狼中間;所以你們要靈巧像蛇,純真像鴿子。
太10:17 且要提防人;因為他們要把你們交給議會,也要在他們的會堂裡鞭打你們;
太10:18 並且你們要為我的緣故,被送到官長和君王面前,對他們和外邦人作見證。
太10:19 但他們把你們交給人的時候,你們不要憂慮怎麼說,或說什麼;
因為在那時刻,自會賜給你們當說的。
太10:20 因為說話的不是你們,乃是你們父的靈在你們裡面說話。
太10:21 並且弟兄要把弟兄,父親要把兒女,交到死地;兒女要起來與父母為敵,害死他們。
太10:22 你們還要因我的名,被眾人恨惡;惟有忍耐到底的,必然得救。
太10:23 但幾時人在這城逼迫你們,就逃到別城去;
我實在告訴你們,以色列的城邑,你們還沒有走完,人子就來了。
太10:24 門徒並不高過老師,奴僕也不高過主人。
太10:25 門徒和他的老師一樣,奴僕和他的主人一樣,也就夠了。人既稱家主為別西卜,何況他的家人?
太10:26 所以不要怕他們;因為掩蓋的事,沒有不被揭露的,隱藏的事,沒有不被人知道的。
太10:27 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,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;你們耳中所聽的,要在房頂上宣揚出來。
太10:28 不要怕那些殺身體,卻不能殺魂的;惟要怕那能把魂和身體都滅在火坑裡的。
太10:29 兩隻麻雀不是賣一個銅錢麼?沒有你們父的許可,一隻也不會掉在地上。
太10:30 就是連你們的頭髮,也都被數過了。
太10:31 所以不要怕,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。
太10:32 凡在人面前,在我裡面承認我的,我在我諸天之上的父面前,也必在他裡面承認他;
太10:33 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,我在我諸天之上的父面前,也必不認他。
5 王帶來的攪擾,與跟從祂的十字架道路 十34~39
太10:34 不要以為我來,是給地上帶來和平;我來並不是帶來和平,乃是帶來刀劍。
太10:35 因為我來是叫人不和:兒子反他的父親,女兒反她的母親,兒媳反她的婆婆;
太10:36 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。
太10:37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,配不過我;愛兒女過於愛我的,配不過我;
太10:38 不背起他的十字架,並跟從我的,也配不過我。
太10:39 得著魂生命的,必要喪失魂生命;為我的緣故喪失魂生命的,必要得著魂生命。
6 王與受差者是一 十40~十一1
太10:40 接待你們的,就是接待我;接待我的,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。
太10:41 因申言者的名接待申言者的,必得申言者的賞賜;因義人的名接待義人的,必得義人的賞賜。
太10:42 無論誰,因門徒的名,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裡的一個喝,
我實在告訴你們,他絕不會失去他的賞賜。
太11:01 耶穌吩咐完了十二個門徒,就離開那裡,在他們的諸城中施教並傳道。
馬太福音 第 十 章
啟 21章12節
21:12 有高大的牆;有十二個門,門上有十二位天使;門上又寫著以色列十二個支派的名字;
21章12節 註1
牆是為著分別和保護。新耶路撒冷要絕對分別歸神,也要完全保護神的權益。
這牆是高大的,今天所有的信徒都需要這樣高大的牆,來分別並保護他們。
21章12節 註2
門是為著交通、進出的。十二是神行政中絕對完全並永遠完整的數字。
因此,十二個門指明為著神的行政,新耶路撒冷的交通是絕對完全且永遠完整的。
21章12節 註3
在神永遠的經綸裡,天使是服役的靈,(來一14,)為那些承受救恩,
並有分於新耶路撒冷(新天新地的中心)永遠之福的人效力。
這些天使要為我們的產業看門,我們卻要享受神永遠經綸裡豐富的產業。
21章12節 註4
以色列,直譯,以色列的眾子。
在這裡,以色列代表舊約的律法,指明新耶路撒冷的門上有律法的代表。
律法在看守並觀看,以保證聖城一切的交通、進出都合乎律法的要求。
十二門上有這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,也表徵以色列十二支派是聖城的入門,
藉著福音的傳揚,引人進入三一神的豐富,享受其中的供應。
這裡的以色列也指明新耶路撒冷的組成,包括舊約所有蒙救贖的聖徒。
熱烈派
出自希伯來文,kanna,克南,意即熱烈的;
不是指迦南地,乃是指加利利人的一派,人稱他們為熱烈派。(見路六15,徒一13。)
乃一加利利教派,為他們的宗教,特別為摩西的律法,過度熱心發奮。
列王紀上
16:24 暗利用二他連得銀子,向撒瑪買了撒瑪利亞山,在山上造城,就按著山的原主撒瑪的名,
給所造的城起名叫撒瑪利亞。
16:29 猶大王亞撒三十八年,暗利的兒子亞哈登基作了以色列王。
暗利的兒子亞哈,在撒瑪利亞作以色列王二十二年。
列王紀下
17:6 何細亞第九年,亞述王攻取了撒瑪利亞,將以色列人遷徙到亞述,
把他們安置在哈臘,並歌散的哈博河邊,以及瑪代人的城邑。
17章6節 註1
神藉亞述人對北方的以色列國施行的審判,應當對南方的猶大國是警告;
但猶大人繼續行邪惡的路,較前更甚,(19,)
這迫使神採取行動,藉著巴比倫人審判他們。(二四~二五。)
17:24 亞述王從巴比倫、古他、亞瓦、哈馬、和西法瓦音把人遷來,
安置在撒瑪利亞的各城,代替以色列人;
他們就得了撒瑪利亞為業,住在其中的各城。
17章24節 註1
至終,亞述王所遷移來的異教徒與留在以色列的猶太人通婚,結果產生了混亂並攙雜的敬拜,
如約四20撒瑪利亞婦人所題的。
這混亂和攙雜的敬拜,可視為豫表那種特別見於天主教的攙雜敬拜,
就是對神的敬拜攙雜著外邦的作法和異教的偶像敬拜。
以斯拉記
4:10 以及其餘各民族,就是尊大的亞斯那巴所遷移、安置在撒瑪利亞城並大河以西其餘地方的人,
約翰福音 4章9節
4:9 撒瑪利亞婦人對祂說,你既是猶太人,怎麼向我一個撒瑪利亞婦人要水喝?
(原來猶太人和撒瑪利亞人沒有來往。)
4章9節 註1
撒瑪利亞是北國以色列的主要地區,也是首都所在地。(王上十六24,29。)
約在主前七百年,亞述人佔領此地,並從巴比倫和其他異教國家,把人遷到境內諸城。(王下十七6,24。)
從那時起,此地的人就成了猶太人和異教徒的混血種。
歷史告訴我們,他們有摩西五經,並按這部分舊約敬拜神,但猶太人從不承認他們是猶太民族。
10:9 你們腰袋裡不要帶金銀銅錢,
10章9節 註1
十二使徒(受差遣往以色列家去,不是往外邦人那裡去)是工人,
配得他們的食物,不需要隨身攜帶生活必需品。
(然而,主的工人受差遣往外邦人那裡去,應當對外邦人一無所取─約參7。)
等到主被以色列家完全棄絕時,這原則就更改了。(路二二35~38。)
路加福音
22:35 耶穌又對他們說,我差你們出去,沒有帶錢袋、口袋和鞋,那時你們缺乏甚麼沒有?他們說,沒有。
22:36 祂說,但如今有錢袋的可以帶著,有口袋的也可以帶著,沒有刀的,要賣衣服買刀。
22:37 我告訴你們,經上寫著,“祂被列在不法的人當中,”
這話必須應驗在我身上,因為那關係我的事,就要成就了。
22:38 他們說,主阿,看哪,這裡有兩把刀。耶穌對他們說,彀了。
路 22章36節
22:36 祂說,但如今有錢袋的可以帶著,有口袋的也可以帶著,沒有刀的,要賣衣服買刀。
22章36節 註1
當時的人習慣帶刀,正如旅行帶錢袋和口袋一樣。
救主的話,意思不是要門徒武裝自己,抵抗要來的捉拿,(參49~51,太二六51~54,)
乃是指明人對祂態度的轉變。
路 22章38節
22:38 他們說,主阿,看哪,這裡有兩把刀。耶穌對他們說,彀了。
22章38節 註1
不是指明兩把刀彀了,乃是指明他們的談話彀了。(參王上十九4。)
列王紀上 第 十九 章
19:4 自己在曠野走了一日的路程,來到一棵羅騰樹下,就坐在那裏求死,
說,耶和華阿,罷了;求你現在取我的性命,因為我不比我的列祖好。
10:15 我實在告訴你們,在審判的日子,所多瑪和蛾摩拉地所受的,比那城所受的還容易。
10章15節 註1
這指明神審判的刑罰,有不同的程度。
棄絕主的使徒和他們的話,(14,)要比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,招來更重的刑罰。
10:16 看哪,我差遣你們去,如同綿羊在狼中間;所以你們要靈巧像蛇,純真像鴿子。
10章16節 註1
主的使徒,如同綿羊在狼中間,雖不是蛇,卻需要靈巧像蛇,以逃避狼的傷害;
但要純真像鴿子,毫不攙有任何惡意,絕不傷害別人。
議會
由祭司長、長老、律法師和經學家組成的議會,是猶太人的最高法庭。
(路二二66,徒四5~6,15,五27,34,41。)
父的靈
使徒不僅有屬天君王的權柄,(1,)也有他們父的靈。
王的權柄對付污靈和疾病;父的靈對付反對者的逼迫。
逼迫
為傳揚國度的福音,而作屬天君王的使徒,必須忍受與最親密之人關係的破裂。
10:22 你們還要因我的名,被眾人恨惡; 惟有忍耐到底的,必然得救。
這裡的得救,可以指蒙拯救脫離恨惡我們的人,但至終是指蒙拯救進入諸天之國的實現裡;
這是給得勝信徒的賞賜,與弗二8所啟示永遠的救恩不同。
靠著恩典得救,意即得著經過過程的三一神,分賜到我們裡面。
人子就來了
在基督釘十字架前,十二使徒傳福音時,
這話還沒有應驗,乃是到大災難時纔應驗。(二四21。)
17~23節所豫言的,和二四9~13很相似。
在這裡,屬天的王差遣使徒向猶太人傳國度的福音。
祂復活後,差遣使徒向外邦人傳福音。
到外邦人得救的數目添滿了,祂要差遣使徒再向猶太人傳國度的福音。
那時這話要應驗,祂就要來了。
10:24 門徒並不高過老師,奴僕也不高過主人。
使徒在遭受逼迫的事上,不能高過主,因祂受的逼迫已到了極點。
別西卜
意蒼蠅之王,是以革倫神的名。(王下一2。)
猶太人由於蔑視,將這名改為巴力西卜,意糞堆之主,用以指鬼王。
(十二24,27,可三22,路十一15,18~19。)
猶太宗教裡領頭的法利賽人,在九34辱罵屬天的王,說祂是靠著鬼王趕鬼。
這個最褻瀆的名稱,表達出他們最強烈的反對和棄絕。
10:28 不要怕那些殺身體,卻不能殺魂的;惟要怕那能把魂和身體都滅在火坑裡的。
10章28節 註1
神是惟一能把人的魂和身體都滅在火坑裡的。
這話含示,受主差遣的使徒若不忍受逼迫,將來就要受神的管教。
這要發生在來世,基督審判臺前的審判之後,
那時信徒要得賞賜或受責罰。(林後五10,啟二二12。)
火坑
希臘文,Gehenna,幾欣拿,等於希伯來文的GeHinnom,欣嫩谷,又稱為陀斐特;
(王下二三10,賽三十33,耶十九13;)
是耶路撒冷附近的一個深谷,是該城的垃圾場,各種污物和罪犯的屍體,都扔在那裡焚燒。
由於那地的火不熄,就成了永刑之處,火湖(啟二十15)的象徵。
認
在王的苦難和受死上與祂聯合,與祂是一。
10:33 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,我在我諸天之上的父面前,也必不認他。
10章33節 註1
這話是屬天的王對祂所差遣去傳國度福音的使徒說的。
祂豫告他們會受逼迫。(17,21~23。)
若有人在受逼迫時不認祂,祂也要不認這人。
這要發生於祂回來時。(十六27。)
那時被祂否認還是承認,要斷定祂的使徒是否配得賞賜,在來世進諸天的國。
10:37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,配不過我;愛兒女過於愛我的,配不過我;
10章37節 註1
我們的愛必須絕對為著主,我們不該愛別的過於愛主。
祂是最配得我們愛的那一位,我們必須配得過祂。
10:38 不背起他的十字架,並跟從我的,也配不過我。
10章38節 註1
直譯,拿起。基督領取父的旨意釘了十字架。(二六39,42。)
當祂受浸時,祂已經算是釘十字架了。
從那時起,祂就背著自己的十字架,實行神的旨意。
祂所呼召的人是與祂聯合為一的。祂
要求他們背起自己的十字架,並跟從祂;
這就是要他們將自己擺在一邊,而接受神的旨意。
這要求他們不惜任何代價,先把愛給祂,使他們能配得過祂。
得著喪失魂生命
得著魂生命,就是讓魂得著享受,不讓魂受苦。
喪失魂生命,就是使魂失去享受而受痛苦。
跟從屬天君王的人,若讓他們的魂在今世得著享受,
就會叫他們的魂在要來的國度時代裡失去享受。
他們若為王的緣故,在今世讓他們的魂失去享受,
就會叫他們的魂在要來的國度時代裡得著享受,
就是與王同享治理全地的快樂。(二五21,23。)
10:40 接待你們的,就是接待我;接待我的,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。
10章40節 註1
使徒為屬天的君王所差遣,既受了祂的權柄(1)與平安,(13,)
並且有父的靈住在他們裡面,且在王的苦難(22,24~25)
和受死(21,34~39)上與祂聯合,就與祂是一。
因此,人接待他們,就是接待祂。
我們要與屬天的王有這樣的聯合,就需要不惜任何代價,
愛祂勝過一切,並走十字架的窄路跟從祂,如37~39節所啟示的。
申言者是為神說話並說出神的人。
義人是為著國度尋求義、實行義、並為義受逼迫的人。
(五6,10,20,六1。)
屬天的王就是這樣一位受神差遣的申言者,(申十八15,)
也是這樣一位義人。(徒三14。)
祂所差遣的使徒既然與祂聯合為一,他們也就是這樣的申言者和義人。
因此,凡接待他們的,就是接待祂,必要得著賞賜。
接待申言者的,就聯於申言者的話;接待義人的,就聯於義人的義。
因此,他們必得申言者和義人所得的賞賜。
申命記 第 十八 章
18:15 耶和華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們中間,給你興起一位申言者像我,你們要聽從祂。
徒三22把15~19節應用於基督,(祂是神成為肉體來作人,)
指明基督是神應許給祂百姓以色列人的申言者。
這位申言者要從他們的弟兄們中間興起,(15上,)
指明基督這位要來的申言者既是神聖的,又是屬人的。
使徒行傳 第 三 章
3:14 你們棄絕了那聖別公義者,反而要求把一個作兇手的人給你們。
10:42 無論誰,因門徒的名,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裡的一個喝,
我實在告訴你們,他絕不會失去他的賞賜。
10章42節 註1 這賞賜要在要來的國度時代賜給人。(路十四14。)
路加福音 第 十四 章
14:12 耶穌又對請祂的人說,你擺設午飯或晚飯,不要請你的朋友、弟兄、親屬和富足的鄰舍,
恐怕他們也回請你,你就得了報答。
14:13 你擺設筵席,倒要請那貧窮的、殘廢的、瘸腿的、瞎眼的,你就有福了,
14:14 因為他們沒有可報答你的;在義人復活的時候,你要得著報答。
路 14章13節 註1 這些乃是神邀請來得祂救恩的人。(21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