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3月10日 星期一
關於-在我們靈裏,是靈的基督作我們與神相會、說話的平息處…
關於-在我們靈裏,是靈的基督作我們與神相會、說話的平息處…壹.關於-平息處:1. 遮罪蓋出 25:17 註1 遮罪蓋,相當於羅三25和來九5的平息處,乃是約櫃的蓋,表徵基督作神公義律法的遮蓋,也作神在恩典中與祂的贖民相會,對他們說話的地方。(22。)2. 施恩的寶座施恩的寶座施恩的寶座,指神憐憫人向人施恩的地方;神行政的寶座,監督、引導→我們走義路,並向義活著。因此,至聖所約櫃上的遮罪蓋,等於施恩的寶座,就是那住在我們靈裏的基督。(來四16與註1。)按照啟八3,這也是神權柄的寶座,就是神行政的寶座。用以作這蓋的純金,表徵基督純淨的神聖性情。見利十六1註1。3. 神在祂的榮光中,我們與神有最親近的交通。彼後 1:17 註1 即在主變化形像時遮蓋的雲彩,(路九34~35,)就像遮蓋約櫃上平息處之看得見的榮光一樣。(出二五20,四十34。)出 25:37 註3 直譯,照亮對面。帳幕的三部分有三種光。在→外院子的光是天然的光,就是日、月、星的光。在→聖所裏的光是裏面的光,就是燈臺的光,表徵神在基督裏,在復活裏並在那靈裏照耀。在→至聖所裏的光是最裏面的光,是神在祂的榮光中,顯在那表徵基督是平息處的遮罪蓋上。(22,四十34,參啟二一23,二二5。)至終,藉著我們在至聖所裏享受基督,燈臺照耀的光就被神的榮光頂替,且成了這榮光,使→我們與神有最親近的交通。(林後三18,四6。)4. 遮罪的血,滿足了神一切聖別、公義和榮耀的要求,平息了人與神之間的關係。羅 3:25 註1 在舊約,約櫃上的蓋所豫表的平息處是隱藏的,藏在至聖所裡;在新約,基督這實際的平息處是公開的,向一切的人擺出。羅 3:25 註2 這是出二五17約櫃上遮罪的蓋所豫表的。約櫃是神與人相會的地方,其中放著十條誡命的律法,藉其聖別和公義的要求,暴露並定罪前來接觸神之人的罪。但藉著約櫃的蓋,連同遮罪日灑在其上遮罪的血,罪人的整個光景就完全得著遮蓋。因此神能在這遮罪蓋上,與干犯祂公義律法的百姓相會,即使在那載著神的榮耀,並遮掩櫃蓋之基路伯的注視下,在行政上也絲毫不牴觸祂的公義。如此就平息了人與神之間的難處,使神能寬恕、憐憫人,而向人施恩。這豫表基督作神的羔羊,除去人與神出事的罪,(約一29,)滿足了神一切聖別、公義和榮耀的要求,平息了人與神之間的關係。因此,神能越過人先時所犯的罪。為著顯示祂的義,神必須這樣作。這就是本節所指的。約櫃的蓋,在希伯來文是kap-poreth,卡培瑞特,其字根意遮蓋。七十士希臘文譯本將這字譯作hilasterion,希拉斯特利昂,意即平息(含寬恕、憐憫意─來八12之寬恕及路十八13註1之可憐,原文均與此字同源)的地方,欽定英文譯本譯為mercy seat(憐憫座),中文和合本譯為施恩座,指神憐憫人向人施恩的地方。保羅在來九5說到約櫃上的蓋,也用希拉斯特利昂這字稱之。在羅三25就用這字說明約櫃上的座(蓋),如何豫表基督乃是神擺出的平息處。除希拉斯特利昂一字外,新約還用兩個與其同源的字,說到基督為人除罪,平息人與神之間的關係,一個是hilaskomai,希拉斯哥邁,(來二17,)指平息的事,就是成就平息,滿足一方的要求,而使雙方和息相安;另一個是hilasmos,希拉斯模斯,(約壹二2,四10,)指平息物,就是平息的祭物。基督為我們的罪成就了平息,(來二17,)如此祂就成了我們與神之間的平息物,就是平息的祭物,(約壹二2,四10,)也就作了我們在神面前得享平息,並神向我們施恩的地方,就是約櫃的蓋所豫表的。(來九5。)貳.香壇與禱告來 9:4 註1 關於香壇的位置,舊約和新約所說的,表面看來有差別。出三十6說,香壇是放在幔子之前,就是在幔外。這清楚指明,香壇是放在幔外的聖所裡,不是在幔內的至聖所裡。但這裡說,至聖所有香壇。所以基督教教師和讀經的人大多認為,其中似乎有些差錯或誤解。其實不然!照以下各點看,這表面的差別,很有屬靈的意義: (一)舊約記載香壇的位置,含示香壇與見證的櫃關係最為密切。見證的櫃上有平息處,是神與祂百姓相會的地方。(出三十6。)舊約甚至記載說,香壇要安在見證的櫃前,而未題到其間有分隔的幔子。(出四十5。) (二)王上六22(英譯美國標準本)說,香壇屬於內殿(原文含神說話的地方)。內殿指至聖所,裡面有見證的櫃同平息處,神就在這裡向祂的百姓說話。因此,舊約已經指明,香壇是屬於至聖所的。(香壇雖然在聖所裡,其功用卻是為著至聖所裡見證的櫃。在贖罪日,香壇和見證的櫃上面的平息處,都灑上同樣贖罪的血─出三十10,利十六15~16。)因此,出二六35只說到聖所裡有陳設餅的桌子和燈臺,沒有說到香壇。 (三)香壇與禱告有關,(路一10~11,)而本書給我們看見,禱告就是進入至聖所,(十19,)來到施恩的寶座前;這施恩的寶座乃是至聖所裡,見證的櫃上面的平息處所表徵的。我們的禱告常由心思開始,心思是魂的一部分,魂是由聖所表徵的;但禱告總是引我們到靈裡,靈是由至聖所表徵的。 (四)因著以上各點,本書作者必須把香壇算作屬至聖所的。本節不是說金香壇在至聖所裡,如2節說燈臺和桌子在聖所裡;乃是說至聖所有金香壇,因為金香壇是屬於至聖所的。這觀點符合本書的整個重點,就是我們應當從魂(由聖所表徵)竭力進到靈(由至聖所表徵)裡。香壇屬於內殿,即神說話的地方,就是至聖所。香壇豫表復活裡的基督是甜美馨香的香,神在這香裡十分喜悅的悅納我們。我們憑這樣一位基督禱告接觸神,神就樂意向我們說話。我們憑基督為甜美的香禱告,向神說話,神也在這香的香氣中向我們說話。這就是我們藉著基督為甜美的香,在與神甜美的交通裡,與神交談。經歷與應用(基督揹十字架、釘死、埋葬、復活、升天、得榮→製作應用到我們裏面):基督徒的生活與苦難,(行為上)披上羔羊的皮衣,藉著羔羊的血→生活並活著,而能更多乎求主名與禱告。基督徒的一生都是在(裏面的生命光景)接受神的憐憫與恩典,過接枝、聯結、合併的神人生活。神行政的寶座,監督、引導→我們走義路,並向義活著←靈裏被三一神充滿,內裏真人位長大、成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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